自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州统筹推进8项19个专题水利改革,各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进展顺利。
在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争取到中央专项建设基金24.07亿元,用于17座水库工程、3条河道治理及供排水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贷款,与农发行黔南分行成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采取过桥贷款、财政贴息、资产抵押、土地置换等方式,广泛融资投入骨干水源工程、河道治理等项目建设。拟贷款150亿元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建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实质性扩大信贷规模,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共到位15.98亿元;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强与省水投公司合作,逐步将瓮安、贵定、都匀、福泉等县市作为全州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PPP模式试点。
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建立建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工作制度,全面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截至今年8月,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9项减少到79项,水行政许可由11项减少到1项(取水许可)。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在州县两级均组建水务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供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管理职责,督促理顺县级水务管理职责。目前,全州13个县(市、区)水务部门已全部完成水务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一龙管水”。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运用龙里窄冲、贵定花甲水库实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成功经验,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转型。2016年贵定上冲等4座水库陆续采用EPC、PM、PMC新型建设管理模式,解决技术力量薄弱、任务重难题,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推广省级试点贵定县利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和州级试点都匀市、平塘县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用水户协会管理等成功经验,探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市场交易运行机制,通过所有权及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方式,有效实现资源到资金的转换,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成为参与水利建设的“助推器”,切实解决群众发展资金困难问题。全面推进10个非试点县(市)产权制度改革,截至今年8月,非试点县调查摸底全面完成,进入登记录入、审核阶段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审核颁证工作,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比省目标提前半年。
基层水利管理体改革方面,推进以片区或小流域为单元组建基层水务服务站(所、分局),对区域内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水务服务管理能力。2015年贵定、惠水、都匀3县市完成水务片区分局组建。2016年上半年长顺、荔波、罗甸县3个县水务局已向政府专题报送成立片区水务分局请示,近期可获批复。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方面,贵定县和惠水县启动了农业综合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改革“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成效明显,以示范项目推动全州各县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水价征收,达到以水养水的目的。贵定、惠水县当前已完成2015年省级试点改革任务,多次得到水利部、长江流域委员会、省水利厅的肯定。目前,贵定、惠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以项目带动农业水费计量征收”和“成立基层用水户协会规范化管理”的典型经验已形成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为全州乃至全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水权制度改革方面,探索开展农业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推动水权交易和建立健全水权制度,于2016年5月完成了黔南州灌区名录核实工作,并呈报省水利厅,下一阶段将开展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论证和审批工作。